为了提升商业气氛,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在未进行全面规划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情况下,擅自将红星路步行街七景之一、建成不足两年的盛唐锦城十二宫灯悄然拆除。昨日,记者获悉,宫灯被拆事件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,昨日锦江区委、区政府已向成都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,作出检讨并提出整改意见。被拆宫灯景观将在原地恢复,昨日,街道办事处已经邀请设计方勘察现场,制作恢复宫灯原貌的方案。
已向市委递交检讨报告
针对市民广泛质疑的随意拆除造成损失由谁买单,有关部门是否会对当事责任人进行问责等问题,昨日下午5时50分,记者电话采访了锦江区区长陈智。陈智表示,昨日媒体披露此事后,锦江区委连夜召开书记办公会,召集街办负责人反思,责成春熙路街办作出深刻检讨,并尽快在原址恢复宫灯原貌。同时,锦江区委、区政府已就此向市委市政府递交检讨报告。
陈智表示,从红星路宫灯异地迁建一事中,反映出该区个别单位对涉及区域发展的事情急于求成,忽视了程序和影响,未能站在全市全局去思考和处理问题。在未履行请示程序的情况下,擅自将全市文化标志性建筑进行异地迁建;规划意识不强,没有进行全面规划和征得社会各界的意见;保护文化建筑意识不强。
区委、区政府已责成街办尽快在原址恢复宫灯原貌,给市民一个满意的说法。至于宫灯拆除造成的损失,陈智表示,宫灯的钢架和玻璃都是组装件,造成的损失应该不大。
类似事件听取市民意见
“书记办公会作出处理意见后,我们当晚连夜召集街道办主要班子成员,对事件进行了反思和总结,下一步街办还将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,吸取教训。”昨日,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青坦言,作为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,自己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。
李青说,感谢媒体的及时报道以及市民的关注让问题得到及时纠正,街道办事处当晚就与宫灯的设计方取得了联系,设计方昨日已派出工作人员到拆除现场了解情况,将尽快拿出恢复宫灯原貌的设计方案,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宫灯与市民见面。同时,李青表示,街办将以此为教训,在春熙路辖区以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,充分听取市民和商家的意见,严格按程序办事、依法行政。 |